特写:“跳水皇后”郭晶晶的三次转折与四个建议******
中新社香港11月22日电 题:特写:“跳水皇后”郭晶晶的三次转折与四个建议
中新社记者 韩星童
11月22日,香港理工大学(理大)赛马会综艺馆内,掌声雷动,一袭黑裙衬粉色衬衫的郭晶晶,在众人簇拥下入场,随即向台下师生挥手致意,笑眼弯弯。
这是理大85周年校庆系列活动之一,邀请郭晶晶以“拨水见光·追逐梦想”为主题举行讲座。
演讲由一张郭晶晶运动员时期的出水照开启,那是她前半生的缩影。长达22年的职业生涯,带来荣耀,挫折与痛苦亦如影随形。“成功就是强迫自己坚持下去,因为有的时候不是看到希望才坚持,而是坚持下去才看到希望。”
学习跳水,对郭晶晶而言实属误打误撞。年幼的她为了克服对水的恐惧,在教练来学校挑选跳水队员时,她举起了手,“那时候我听到水,就以为是学游泳。”结果第一天走入跳水训练场地,年幼的郭晶晶吓坏了,拉着母亲的手掉头就走,被门口的教练拦住,教练说,既然来了,就试试。
这一试,就整整22年,试出了一位“跳水皇后”。
郭晶晶的人生也从这里开始转向,与跳水结下不解之缘。所以郭晶晶给予现场同学们的第一个建议,就是培养对专业的兴趣爱好,“干一行不如爱一行。”
2000年失落的悉尼奥运会,则是郭晶晶的第二个转折。那年她二度出征奥运,迫切地渴望金牌,导致身心状态差过预期,最终仅收获两枚银牌。“大家都在庆祝夺冠的时候,只有我万念俱灰,对不起自己这么多年的努力,也对不起教练。”
有同学举手提问:“当你没能达到目标,怎样与自己和解?因为我们做实验也常常失败。”引得台下一阵会心的笑声。
郭晶晶坦言,低潮期给予她思考的空间,促使她的心态发生转变。“我开始从自身出发,明白战胜自我是走向成功的关键,过程比结果更重要。”这令她成功卸下过重的得失心,转而享受训练。于是我们在奥运赛场上总能看到郭晶晶镇定自若地走上跳板,完成一次次堪称完美的翻转与入水。
“但其实我每次踏上跳板都很紧张,感到自己心脏扑通扑通跳。”郭晶晶笑道,奥运舞台永远没有板上钉钉的事情,每场比赛都是从零开始。也正是这种不确定性,当2008年北京奥运会舆论理所当然认定她必将卫冕,无形之间向她施加了压力。
她主动提起这段往事,是为以自身经验回应一位同学的提问:如何面对亲友的期待?她说不要太过受外界目光影响,脚踏实地做自己应该做、能做的事,自然会有好的结果。
而29岁选择退役,随丈夫霍启刚移居香港,又是第三次转折。“香港对我来说很陌生,当时确实很担心。”但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,她逐渐尝试融入这个拥有独特历史文化的国际都会,也能在记者的要求下相对流利地用粤语作自我介绍。
所以郭晶晶勉励青年人不要害怕为梦想闯荡,亦不用畏惧人生分岔路口的迷茫。勇敢追梦,必定拥有充满无限可能的未来。
讲座在阵阵欢呼和掌声中结束,理大学生金岳告诉记者,自己从小就是郭晶晶的粉丝,“那时候看奥运会,我都会搬起小板凳坐到电视机前看郭晶晶跳水,甚至在她入水的那一刻会激动得跳起来。”今天终于圆梦听偶像分享经验,她最大的收获就是做一件事一定要坚持,不要拘泥于中间的坎坷。
理大学生臧婉滢则从郭晶晶同样由内地移居香港的经验获得共鸣,“她提到刚来香港时面临朋友少、语言不通的问题,也分享了如何克服这些困难的经验,受益匪浅。”(完)
港澳委员建言吉林打造国际及区域商事仲裁中心******
中新网长春1月17日电 (高龙安 郭佳)随着东北振兴持续推向深入,吉林开放水平不断提升,与海外经济联系日益紧密。正在长春召开的吉林省两会上,吉林省政协港澳委员认为,应不断加强涉外法治建设,加强涉外法律人才队伍培养,以应对日益多元化的涉外法律服务需求。
多年来,吉林与东北亚地区各国的商贸及民间交往十分频繁。过去五年,吉林推进建设了延边东北亚区域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中心,在吉林大学、延边大学建立了“外国法查明与研究中心”,审结涉外商事案件281件。
吉林省政协委员、Fortune大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战滨华此次带来的提案即与涉外法治建设有关。他建议吉林充分利用地处东北亚地理几何中心的优势,提前谋划,努力将当地打造成为国际及区域商事仲裁中心,服务俄罗斯、日本、韩国等东北亚地区各国企业和商贸活动。
“在处理涉外商事争端等方面,企业家还需要补很多课。”吉林省政协委员、香港嘉宸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嘉宸表示,希望政府及相关部门建立相关机制,在涉外商事争端发生时,能够给予企业家帮助,减少沟通等方面的成本。
目前,中国律师在国际商会(ICC)、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(AIPPI)等国际组织及其相关机构中任职的人比较少,近年来,中国也在全面推进涉外法治建设。
战滨华表示,香港拥有数量可观的执业律师、大律师,以及仲裁员、调解员,香港法律界人士可为吉林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提供有力支持。多所香港高校的法律专业在国际上有较高排名,又与内地高校长期保持合作关系,可通过这种方式,进一步完善合作办学机制,加强涉外法律人才队伍培养,应对日益多元化的涉外法律服务需求。(完)